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非羁押诉讼是什么意思(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概念)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轻刑案件非羁押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其有利于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司法实践中,在推进轻刑案件非羁押诉讼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犯罪嫌疑人存在脱逃、串供等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形,公安机关对于逮捕必要性和社会危险性的说明不够充分,等等。在此,笔者建议从四方面推进轻刑案件非羁押诉讼深入开展。
完善逮捕公开审查案件及参与人范围。明确逮捕公开审查的案件范围,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否构罪或适用法律上有争议的案件列为逮捕公开审查的案件范围。该类案件公开审查不会导致侦查秘密的泄露,同时法律适用上有争议存在,确有公开审查的必要。逮捕公开审查的参与人主要包括检察官、书记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必要时,可扩大参与人范围,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纳入参与人范围,提升公开审查透明度和公信力。
完善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程序。一是案件集中办理。专门办案组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有成熟办案经验,由专门办案组办理,有效提升审查效率。二是简化审查报告。审查阶段可生成起诉书和表格式审查报告两份文书,对起诉书中未涵盖的内容在表格式审查报告中补充。三是健全案件流转制度。非羁押诉讼案件中发现翻供、定罪证据严重缺失的案件,可以移交其他办案组办理。
完善审判阶段办案程序。轻刑非羁押诉讼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判,集中审理,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程序选择权、辩护权的前提下,简化庭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量刑建议书,被告人不持异议的,可当庭判决。
完善案件的全程法律监督。强化法律监督,从源头上、过程中全方位监督轻刑案件非羁押诉讼的运行状况。首先,把好案件受理审查监督关。案件管理部门应在案件受理时强化对轻刑案件非羁押状态的审查,并定期开展轻刑非羁押诉讼案件诉讼质量和办案情况的督察通报。其次,加强对不捕案件的后续跟踪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不捕案件决定后的引导侦查取证,重视加强对社会危险性证据材料的审查及评估工作。再次,加强对移送起诉案件的监督。尤其是移送审查起诉的直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改变定性或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的,主动向侦查部门说明理由和要求。最后,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于审判机关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决定适用非羁押诉讼的被告人决定逮捕的,注意进行监督。
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是多大(女公务员处级退休年龄规定)
在我们国家,男性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对于退休年龄的相关政策绝大多数人并不陌生。
公务员是属于干部身份人员,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也同样遵循国家的退休年龄政策,男性为60周岁退休,女性为55周岁退休。但是在我们国家,如果机关事业单位女性达到了一定的级别,是需要60周岁才能退休的。
但是在基层中,很多退休年龄是60周岁的女性公务员,尤其是四级调研员,会选择在55岁提前退休。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今天就来围绕此展开介绍。
一、女性公务员60岁退休政策的来源。
在2015年2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发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中明确规定: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所以,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只要是处级层级职务、副高以上任职的女干部,退休年龄都是60周岁。
同时,也规定了相关的变通政策:
经过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岁时自愿退休。
在《公务员法》中,对于干部的退休,也有这样的规定:
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也就是55岁),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二、退休前的职务与退休后养老金的关系。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介绍过,在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待遇是按照退休前的职务待遇来按比例确定的,比例的高低,主要是根据工龄来决定。(老办法)
在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开始与企业的养老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通过职务核定待遇(老办法),开始转向由缴费的年限与缴费额度来核定养老金待遇(新办法)。
但是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也就是2014年10月到2024年10月期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主要是通过老办法和新办法结合的方式来计算,一方面通过退休前职务来确定一个保底的养老金待遇,另一方面,通过新办法来计算出一个较高的养老金待遇,最后按比例取一个中间值。
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文章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包含哪些项目?各项目额度怎么计算?
)有详细的介绍,感兴趣的同志可以认真去阅读。
所以在目前退休的人员当中,退休前的职务待遇是决定退休后养老金的很大因素之一
。
三、处级相当职务的女性公务员为什么会选择55岁提前退休?
在职务与职级并行之后,很多科级单位可以设置处级层面的调研员职数,大部分是三四级调研员职数,具体有多少,需要根据单位的级别和单位的编制数来最终确定。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在科级单位中,四级调研员的职数相对来说是非常少的,三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总编制数的10%
,这也就是说一个50人编制的大单位,也才只有5个三四级调研员职数,竞争还是比较大的。
同时,能够达到晋升四级调研员的正科层面的干部还是比较多的。在基层很多单位这些正科层级的干部,基本上年龄都比较偏大,50岁左右。如果有多位同时满足晋升四调条件的人员,显然职数是不够用的。但是因为目前的退休金待遇适合退休前职务挂钩,所以都希望通过在退休前晋升到更高的职级来实现退休后待遇的提升。
这样就产生了一种轮候的方式
:承诺提前退休
。
这主要是指,即将达到55岁退休年龄的女干部,在其退休之前为其调职到处级层面的四级调研员,并让其承诺在55岁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这主要是因为色调的退休年龄是60岁,如果让其正常退休,就会造成其年龄相近的人员无法晋升到四调退休。
所以这也是很多在基层刚调职位的四级调研员选择55岁退休的根本原因
。并非是大家认为地提前退休享受生活。
承诺提前退休的具体操作:
在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是承诺制,也就是让其在调整到四调之前,提前写好55岁退休申请,交组织人事负责部门管理,在其到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这种方式
,一方面保证了让基层的公务员能够享受到更高的待遇,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干部梯队的正常化
。
随着养老过渡期的结束,也就是在2024年之后,极有可能会完全采用新办法,计算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主要是与缴费额度和缴费年限有关,如果是退休前调整职务,对于养老金基数产生的影响不太大的话,可能对于待遇提升的作用也是不太明显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说这种制度就一定会实施,有可能过渡期结束后还会继续沿用这种新老办法结合的方式计算,但是按照改革的精神实质,大概率是会采用新办法来计算。这也就是说,退休前调整职务对于退休后待遇的作用会逐渐削弱。同时,延迟退休的政策会影响养老金待遇的核定,具体的内容我们在后期文章中继续推送。